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3-。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附件: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告为准。
5、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5、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告为准。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科公告为准。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科公告为准。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