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问:单独招生的录取线是如何划定的?选报哪个专业好?答:单独招生计划是按专业分解的,录取时分别按专业和科类进行录取,因此各个专业、各科类的录取线是不相同的,报考比例大的专业录取线会相对高一些,报考比例小的专业录取线会低一些。我校所列专业在教学、就业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考生在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时,可结合个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状况、兴趣爱好等,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结合起来考虑,自信是成功的一半。

录取结果的公示 (一)考生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来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5、单独考试招生如何录取?(一)录取原则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分数及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二)录取手续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招生院校按要求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

(一)录取原则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分数及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招生院校按要求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

免试录取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向我校免试入学申请。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免试入学申请。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向我校免试入学申请。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

录取办法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专业清”。不设单科线。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专业清”。不设单科线。

录取办法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专业清”。不设单科线。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专业清”。不设单科线。

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加分计入总分),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