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2021年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名额不超过80人。具体接收专业可参见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网址:htt s://graduate. ***.c /)。

第二十三条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学本科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

第二十八条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编导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占70%,

2016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省外部分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八条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

第二十四条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70%+校考专业成绩*

(一)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二)按结构分录取的专业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结构后的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结构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备注:1、针对各省高考总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2、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3、我校属于全国31所独立设置

第二十七条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

(二)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