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
附件1: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表—省外部分.xls
附件2:2015年省外考点招生专业一览表.xls
2016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省外部分其他几项规定
2020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省外其他几项规定
2021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省外部分其他几项规定
其他几项规定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3.2017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终下达的计划为准。4.
其他几项规定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3.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4.2019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
其他几项规定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专业考试期间,报考音乐表演(演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声带检查。不参加检查者、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3.本科专业学费
其他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专业考试期间,部分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3.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
其他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专业考试期间,部分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3.各专业学费如有
其他几项规定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4年新规定。
其他几项规定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附件1: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表—省外部分.xls附件2:2015年省外考点招生专业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