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严格遴选复试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一)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复试工作组负责本组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工作组应对本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培训。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招生单位要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学院要明确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及行为规范。组织参加复试的所有人员须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确保复试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一)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复试工作组负责本组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工作组应对本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培训。

4.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各相关招生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2)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任组长,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审核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复核后,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下按专业方向设置若干复试组,由研究生导师中的教授及部分科研能力较强的副教授、企业导师等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组设秘书1人。

1、遴选培训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要集中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及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复试工作纪律,不得有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