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生:
1.高中阶段获区县或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者;
2.高中阶段获区县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学科竞赛优胜者;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总评排名全年级前列者;
4.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和事迹者;
5.文体、技能等突出特长生;
符合上述条件并已获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的考生不适用本实施办法,按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校内优惠加分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1. 收费标准 | 学费收费标准 | 本科生 ( 汉语授课 ) 学费 20000元/ 1学年 保险费 800元/年 本科生 ( 英语授课 ) 学费 40000元/ 1学年 保险费 800元/年 |
住宿条件及费用 | 【地址】 中国·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600弄 【住宿费】双人间2400元/学年/人; 四人间1200元/学年/人 【房间设备】床、衣柜、书桌、椅子 【公共设施】浴室、简易厨房、投币洗衣机、洗漱室、食堂、超市 【其他】网络、空调需要签约租赁,电费和淋浴热水费需自行付费充卡使用。 【预定和付款方式】需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应在确定录取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邮件预定校内床位(邮箱地址请见第十条;邮件名请设置为“护照全名+住宿预订”);并在确定校内住宿后,将一学年的住宿费和学费一同缴纳。 *《校内住宿预定表》请参照相关文件: | |
2. 费用缴纳方式 | ( 1 )银行汇款 国际汇款: BOC Bank (Swift Code ):BKCHCN BJ 300 Account Number: Bank Name: Bank of China, Shanghai Branch Address: 23, East Zhongshan Yi Road Postal Code, City, Country:200002, Shanghai, P.R. China Name Beneficiary: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国内汇款: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027396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采用汇款方式的学生,在完成汇款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银行汇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请见第十条;邮件名请设置为“护照全名+汇款”) ( 2 )银行卡扣款(报到后) 被录取学生在正式报到后,领取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将学费住宿费按实际的额度存入银行卡内,学校财务处在规定时间内扣款。 |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规范的原则。
2.录取依据
在基本材料审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录取规则
(1)符合基本申请条件;
(2)根据汉语或英语水平(须提交相关成绩证书),择优录取;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来华留学生进行相关的入学考试或考核;
(4)被录取学生在正式入学后,学校会对其材料进行复查,如复查不合格,将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有效期(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需提供血液检查的详细报告,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②无犯罪记录证明(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③其他补充材料请详见所申请的奖学金官网
推荐优秀生优惠条件由学生所在中学负责推荐,我校认可各中学推荐结果。符合推荐优秀生条件的考生,在本科录取阶段(不含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本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其他1.本实施办法仅适用以上办法推荐的优秀生。2.考生在推荐过程中虚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优惠加分。3.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5月
5.文体、技能等突出特长生;符合上述条件并已获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的考生不适用本实施办法,按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校内优惠加分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3.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5月
推荐优秀生的条件本市各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生:1.高中阶段获区县或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者;2.高中阶段获区县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学科竞赛优胜者;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总评排名全年级前列者;4.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和事迹者;5.文体、技能等突出特长生;符合上述条件并已获2013年上海市
推荐优秀生的条件本市各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生:1.高中阶段获区县或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者;2.高中阶段获区县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学科竞赛优胜者;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总评排名全年级前列者;4.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和事迹者;5.文体、技能等突出特长生;符合上述条件并已获2014年上海市
推荐优秀生的条件本市各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生:1.高中阶段获省(市)、区县或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者;2.高中阶段获区县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学科竞赛优胜者;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总评排名全年级前列者;4.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和事迹者;5.文体、技能等突出特长生;
推荐优秀生工作的要求1.推荐优秀生登记表由我校招生办统一组织分送有关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推荐工作由所在中学负责进行,经所在中学审议同意、公开推荐后,被推荐者填写《2015年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高中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后寄交我校招生办,随附有关推荐材料及奖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我校审查备用。获得推荐资格并领取了“推荐表”的考生须同时登录我
推荐优秀生优惠条件由学生所在中学负责推荐,我校认可各中学推荐结果。符合推荐优秀生条件的考生,在本科录取阶段,高考成绩达本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推荐优秀生的条件本市各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生:1.高中阶段获区县或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者;2.高中阶段获区县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学科竞赛优胜者;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总评排名全年级前列者;4.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和事迹者;5.文体、技能等突出特长生;符合上述条件并已获2015年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