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可于2015年1月12日起通过市教委网站或我院网站查看2015年我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日期时间考试科目2015年3月14日8:30--10:00入学测试(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10:30—11:30素质技能测试(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13:00—14:30计算机基础测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的应届高中非艺术类考生)13:00—15:30素描(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的应届高中艺术类考生)13:0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高中生(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折算成绩+计算机基础)818分以上(含818分)。
三校生(艺术类):合成总分(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素描)193分以上(含193分)。
2、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1)等第与分数折算: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一)报名与考试要求1、所有考生可于2015年1月12日起通过市教委网站或我院网站查看2015年我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2、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www..cn和www..cn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2月11、12、13日。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6、7日8:30—15:00到学院总部(宝山区水产路285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过素描测试。
1、等第与分数:折算成绩科目除信息科技和地理之外其余科目按A:100分、:90分、C:75分、D:60分、F:40分的规定进行折算。
(1)等第与分数折算: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