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目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yzw..cn/manage/edit/UploadFile/.xls
四、关于收费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照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医学院财务处网站。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复试1.采取差额复试,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2.我校按照不同学科专业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3.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所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等组织进行。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二)报名程序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2.报名地点: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a)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b)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c)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
六、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邮编:200025电话:021+53068810传真:021+53068810Email:ybz@.cnhttp://yzw..cn/mailto:ybz@.cn;医学院各院、所联系方式详见http://yzw..cn/zsys.asp
1.初试科目:请查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