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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17:47:41 提问时间:2018-02-2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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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1楼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报名程序

    2楼

    (二)报名程序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2.报名地点: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a)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b)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c)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3楼

    六、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邮编:200025电话:021+53068810传真:021+53068810Email:ybz@.cnhttp://yzw..cn/mailto:ybz@.cn;医学院各院、所联系方式详见http://yzw..cn/zsys.asp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请查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4楼

    1.初试科目:请查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楼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6楼

    5.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 中专学校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届时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7楼

    (四)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届时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复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进行)

    8楼

    (五)复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进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医学院研招网公布的信息;复试内容:专业课(即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代码以“3”开头的科目)+综合复试(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等)。复试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参加复试考生还需参加医学院组织的体检。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3.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4.两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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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9楼

    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 中专学校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

    10楼

    (五)复试1.采取差额复试,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2.我校按照不同学科专业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3.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所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等组织进行。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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