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及内容按《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告》执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联系方式沈老师021-67705124附件:1.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体检要求3.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4.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登记表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松江校区周边交通示意图6.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松江校区校园示意图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16年3月15日
十一、复试录取1.学校自主确定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区分学习方式。2.“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分数线单独划定,不区分学习方式。3.考试科目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其他事项1.学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安排以此通知为准。2.考生需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简易计算器等考试用具。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考生自理。未参加集中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体检前注意饮食和睡眠,以免影响体检与化验结果。5.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注意安全。6.交通线路参考:在上海各火车站(上海站、上海南站、虹桥站、松江南站)或机场均可进入轨道交通网络,换乘九号线至松江大学城站,再换乘松江18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即为学校文汇路校门。7.为便于联系,
十、其他事项(一)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对参加复试而未予拟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的解释,做好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三)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情况、分组安排、复试人次等均需作详尽记录,以便用于工作检查和统计。(四)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教育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九、其他事项(一)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对参加复试而未予拟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的解释,做好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三)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情况、分组安排、复试人次等均需作详尽记录,以便用于工作检查和统计。(四)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教育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六、其他事项1.学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安排以此通知为准。2.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按照本公告执行,调剂考生名单将于3月19日公布。3.考生需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简易计算器等考试用具。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5.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注意安全。6.交通线路参考:在上海各火车站(上海站、上海南站、虹桥站、松江南站)或机场均可进入轨道交通网络,换乘九号线至松江大学城站,再换乘松江18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即为学校文汇路校门。7.为便于联系,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十、其他事项(一)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考试违纪、身体健康不符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三)对参加复试而未予拟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的解释,做好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四)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情况、分组安排、复试人次等均需作详尽记录,以便用于工作检查和统计。(五)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教育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九、其他事项(一)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对参加复试而未予拟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的解释,做好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三)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情况、分组安排、复试人次等均需作详尽记录,以便用于工作检查和统计。(四)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教育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六、其他事项1.学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安排以此通知为准。2.考生需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简易计算器等考试用具。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注意安全。5.交通线路参考:在上海各火车站(上海站、上海南站、虹桥站、松江南站)或机场均可进入轨道交通网络,换乘九号线至松江大学城站,再换乘松江18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即为学校文汇路校门。6.为便于联系,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