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各专业录取则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顺位志愿考生,在第一顺位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顺位志愿考生。
(一)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5、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1、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十一条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第十二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市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收费及奖助贷方法第十三条录取新生上课及住宿地点:房山职业学校(房山区城关兴房大街52号,邮编:102400)。住宿费标准为750元/年。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第
(四)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规则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普通专业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普通专业和美术类专业均按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
(2)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中,按录取合成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对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志愿优先为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不满情况下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三校生●三校生
(3)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不满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以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