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候考考生抽签完毕后进入候考室等待面试,期间须按要求填写《候考考生名册》,并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注意事项:候考期间考生须保持安静,不得随便走动,上卫生间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①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分专业类别,首先按合成总分(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校测成绩×3+符合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然后先录取符合本校“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线上考生,再依据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优先”原则录取其他线上考生。②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在同一志愿范围内,分专业类别依据考生的10门普通高中学业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所在页及本人信息所在页共2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抽签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室和进场顺序。注意事项:考生须妥善保存抽签到的面试顺序号,面试工作结束前切勿遗失。
2018年3月16日,现场确认的同时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等材料递交我校复审。
⑧符合市教委加分规定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根据规定,除符合条件的三校生外,其他考生须先参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由接受报名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市2016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需要提醒考生的是: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已参加3月12日免笔试面试的考生)均须亲自
(2)考生若还有加分证明材料未提交的,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3月1日16:00前到本校行政楼(2号楼)底楼2108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若不清楚自己所持有的证书、证明是否能够加分,则强烈建议将证书或证明带来交由本校工作人员进行判定,以免错失加分机会。附:考生须知.doc《入学测试》考试考场分布表.xls《信息技术基础》考试考场分布表.xls《色彩》
④学历证明[应届生带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历届生带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证明[应届生带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历届生带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证明[应届生带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历届生带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