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5年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从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三)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提供其父母一方《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及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3.考生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连续就读二年以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须至2019年5月9日仍有效,下同)且在2019年5月9日之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5月9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三)考生为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报考本市中职校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招生对象和条件:符合2016年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
1、招生对象和条件:符合2017年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
1、招生对象和条件:符合2015年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