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初开始)再次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此表须经考生签名后交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由考生在第二阶段考试前提交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终资格确认。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条件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极少量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的优秀人员。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但此类考生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且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理工门类专业,非理工门类专业的考生,其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必须有工程背景。
一、机械工程(085201)所含专业:所含专业: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3.机械设计及理论2.机械电子工程所含研究方向:所含研究方向:1.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17.机械制造中的智能检测技术及应用
4、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GCT”、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四、招生领域1、机械工程2、光学工程3、仪器仪表工程4、材料工程5、冶金工程6、动力工程7、电气工程8、电子与通信工程9、控制工程10、计算机技术11、软件工程12、建筑与土木工程13、化学工程14、交通运输工程15、安全工程16、环境工程17、食品工程18、车辆工程19、制药工程20、工业工程21、项目管理22、物流工程
二、招生对象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七、培养费用、授课地点培养费为每生24000元,授课地点为宿迁学院。
一、培养目标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目的是为工矿企业、工程部门和学校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高校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及其教育人才。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27-84201562842015638420280884203922以上内容若与2015年国家招生文件相悖,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请考生带齐材料到宿迁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宿迁学院学院报名!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宿迁学院学院二○一五年三月二日江苏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及所含专业、研究方向
六、培养方式工程硕士以“进校不离岗”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必须是来源于生产实际的工程项目。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江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发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