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江苏省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省考试院文件精神为准。
1.关于宿迁学院招生计划的说明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组织省内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8所高校对口联建宿迁学院,实行联合办学,使用其中6所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收本科生,学生在宿迁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4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宿迁学院,部分专业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宿迁
1.录取批次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在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采用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2.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同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遵照《宿迁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标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远程录取按照教育部要求,我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将实行计算机异地网上远程录取。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学历层次计划收费(/学年)专业考试形式备注美术学(师范)4本科省统考(美术)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联建产品设计4本科省统考(美术)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联建数字媒体艺术4本科5016500省统考(美术)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联建音乐表演4本科省统考(音乐)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联建合计225说明:以上信息若与省考试院公布的不一致,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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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江苏省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省考试院文件精神为准。
相关说明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江苏省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省考试院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