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共管理硕士(MPA)(一)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1、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计算。2、政治理笔试成绩与专业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复试成绩存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形成后总成绩。后总成绩计算公式: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形成后总成绩。后总成绩计算公式: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四、学费缴纳学费缴纳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一、参加复试的MPA分数线我校201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入学复试分数线为:在职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117分;英语30分。参加此次复试的达线考生共60人,名单附后。
(一)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首先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由工作人员在其本人的《复试巡回单》上签字确认,否则复试无效,将不予录取。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的原件及三证的复印件(A4纸复印由学校留存)。2、考生从信息平台下载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
二、复试内容(一)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首先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由工作人员在其本人的《复试巡回单》上签字确认,否则复试无效,将不予录取。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的原件及三证的复印件(A4纸复印由学校留存)。2、考生从信息平台下载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二)政治理论笔试政治理论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时事。考试时间120分钟,试题满分为
七、加强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1、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复试工作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4、申诉与举报(1)保证考生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并设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电话:7666904举报信箱:sxcdyjs_yzb@(2)对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复试工作领导组责成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5、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复试
4、申诉与举报(1)保证考生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并设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电话:7666904举报信箱:sxcdyjs_yzb@(2)对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复试工作领导组责成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生时间15分钟(自述和提问5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