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及就业指导处根据新生高考成绩提供建议名单。
2.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3.公示奖励名单。
4.发文表彰并颁发奖金。

1.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资格线及本科资格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填报我校第一顺序志愿(志愿表上第一位),并于录取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n)上登记完整考生信息的,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资格线及本科资格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填报我校第一顺序志愿(志愿表上第一位),并于录取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二、奖学金及资助办法奖学金及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奖学金及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奖学金及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奖学金及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四、培养计划录入、审核及修订待双选完成后,请通知2017级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培养方案来制定学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录入及修订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学生培养计划提交后,请导师、院系尽快完成审核工作。系统关闭后,本学期将不再受理修订培养计划。附件1: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审.doc附件2: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汇.xls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件1.基本条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录取线35分及以上。2.排序规则:以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份的相对排名为序,即:新生高考成绩位次/所在省份该类考生总人数*100%。

三峡大学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第一条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质量,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新生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且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第三条新生奖学金设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5000元和2000元。第四条学校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广泛社会影响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

第八条评定程序1.招生及就业指导处根据新生高考成绩提供建议名单。2.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3.公示奖励名单。4.发文表彰并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