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
2.学院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30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

第二十二条学校特别设立天丰艺术教育奖学金:为优秀学生每人每年资助7000元。

第五条办学地点友谊校区: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邮政编码:710068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南段邮政编码:710109所有新招录学生均在长安校区学习。学院网址:www.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32,在陕招生代码:811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为确保我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20日至22日在我院友谊校区(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 2.学院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30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2.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元、500元和300元。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 2.学院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30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2.学院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30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