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100分;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我院评判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我院评判满分为150分。
高中毕业生入学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00分)+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50分)+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50分)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成绩=文化基础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一)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形式及赋分办法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D以6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

正式录取备案 我院于2017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32,在陕招生代码:811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阶段:考生考试阶段(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3日)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确认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0:00 领准考证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0:00 面试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9:00—12:00,14:00—17:00 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注:考生确认、领取准考证均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近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八条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公民素

第十七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D以60分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

第十七条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100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我院评判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我院评判满分为150分。高中毕业生入学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00分)+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50分)+我院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D以6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