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组织各学科专家按照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考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3000余名(不含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终招生人数以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5)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9.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报名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确认方式和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九)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奖助体系及学费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厚德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1、“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一、申请条件1、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2、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3、教育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③获得省部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有重要影响者。④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者(二等奖及二等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4、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申请者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
2、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并安排复试,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材料审核报名成功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我校红烛计划高校专项报名材料审核办法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申请考生可自行查询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21年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候选考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红烛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学审核并盖章);(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材料(均须中学审核并盖章)。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邮寄时间截至2016年4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
2.邮寄材料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请用A4纸直接装订,不需封面、封底)
(二)材料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按照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考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2014年2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1.材料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中将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请申请考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查看网址:http://zsb..cn/),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材料审核我校将组织各学科专家按照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考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