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及往届毕业生;(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二年或二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一、学校简介陕西中医学院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中医院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1055.9亩,分南(新校区)、北两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有针灸推拿系、护理系、医学技术系、公共卫生系、人文科学系、英语系、体育部、社会科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5所非直

七、备注1、目录内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凡报考者,请在报考备注栏目内注明。2、带*者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兼职指导教师。3、一个方向多个导师的,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内注清所报考的导师姓名。4、中药学专业学位的专业基础综合选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学术型选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的一种。5、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选则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的一种。6、若初试成绩合格,待接到复试通知后,往届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历年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参加复试。7、如果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

二、学费、住宿费和奖助政策:名称金额(元/年)覆盖面学费6000100%住宿费1200100%国家奖学金20000根据国家下达名额确定国家助学金600010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6000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等奖3000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基础专业研究生助学金5000基础专业研究生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3000按照岗位设定陕西中医学院研招办2015年3月11日

(3)复试资格审查材料:①准考证;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准予复试);④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学生,必须提供由本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否则不准予复试);⑤应届生必须携带加盖公章的学历成绩单。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往届毕业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再退还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9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1、初试医学、药学门类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初试各科考试中,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综合和药学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中药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学综合: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2、复试初试达到国家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科按差额组织复试,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

3、同等学力加试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西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内科学》;药学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药学》和《药理学》。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1、初试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或护理综合或卫生综合或心理学专业综合)。初试各科考试中,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其它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和中药学中药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药学综合:药理学、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护理综合: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3、同等学力加试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西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内科学》;药学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药学》和《药理学》;护理类考生加试科目为《健康评估》和《急救护理学》;心理类考生加试《社会心理学》和《心理测量学》。加试方式为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