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1)政治理论笔试(2)专业综合面试
五、录取方式学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三、入学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一)初试1.全国联考科目(1)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2)外国语(只招英语)2.全国联考时间(1)专业综合: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2)外国语:2015年10月25日下午14:30-17:003.全国联考地点详见准考证。(二)复试1.科目(1)政治理论笔试(2)专业综合面试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12日至15日9:00至16:00(共计4天);2.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校部202房间)。
五、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现场确认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高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3)。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高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
(二)资格审查方式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用A4纸复印)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
(一)联系方式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霍然024-86592968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郝鑫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霍然024-86592968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郝鑫
二、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一)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二)学习方式为周六、周日集中上课;(三)学费标准为35000元/生。
四、录取方式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学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