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20%。
(二)现场确认1.2015年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2.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并于2015年10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办公楼202房间)进行身份证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届时不能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费不
(一)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1.联系方式: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田老师024-86592009李老师: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网(http://jyss..cn/index.html)。3.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4.乘车方式:沈阳站乘255路公共汽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共汽车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师范大学站下车D出口。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院2015年6月19日附件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1.电子
十一、联系方式1.联系方式: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田老师024-86592009李老师024-865784752.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http://jyss..cn/index.html附件(点击此处下载http://yjs..cn/userfiles/2013zzjyssfj.doc):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2.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一)联系方式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霍然024-86592968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郝鑫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霍然024-86592968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郝鑫
五、录取方式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学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二、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1.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2.学习方式为周六、周日集中上课;3.学费为30000元。
(二)资格审查方式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用A4纸复印)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1.联系方式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霍然024-86592968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李岩024-86592418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霍然024-86592968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李岩024-8659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