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GCT考试成绩发布后,由我校按国家政策划定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审查:GCT考试成绩发布后,由我校按国家政策划定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审查:1.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2.将由本人签名后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3.考生按要求将《2014年
四、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学院申请资格审查。
八、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在落款及电子照片处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全国联考时间(1)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2)外国语:2015年10月25日下午14:30-17:00
八、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在落款及电子照片处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在复试考试阶段一并提交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方式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用A4纸复印)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一)初试1.全国联考科目(1)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2)外国语(只招英语)2.全国联考时间(1)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2)外国语:2015年10月25日下午14:30-17:003.全国联考地点详见准考证。(二)复试1.科目(1)政治理论笔试(2)专业综合面试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方式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用A4纸复印)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一)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