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确定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5、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4月附件:苏州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经济资助申请表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专业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文、理科类,选择报考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兴趣爱好相关的一个学院(部)及专业(类),各学院(部)招生专业(类)具体如下:学院(部)专业(类)名称高考科类笔试科目优录政策类型及说明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语文、历史享受优录政策1凤凰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文科语文、英语享受优录政策2社会学院历史学(师范)文科语文、历史享受优录政策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文科语文
3、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填报我校志愿后,请保持注册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志愿状态信息和“我的消息”栏目。
3、模考成绩和单科排名:填写要求与上述高中成绩信息相同。填写不完整将影响资格初审。
1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按照《苏州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录取。
1、我校允许考生填报1所高校;考生只能选择我校某一个学院(部)的专业(类),不能跨学院(部)选择。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