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律硕士(J.M)专业课程设置总学分72学分:其中学位课22学分,必修课22学分,选修课8学分,学位论文20学分。学位课总分不得低于21学分且平均分数达到72分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必修课是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为自由选择学习的课程。
2.复试:专业课、政治理论及面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另行单独组织考试。
1.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学科教学*英语方向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初试为全国统考,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6日;第二阶段复试为我校自行安排,一般安排在12月底。
(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
(八)资格审查初试成绩达到深圳大学录取分数线要求考生,将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深圳大学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特别说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深圳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欧阳老师0755-26535091办公地点:文科楼2323-1法硕教务室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周老师0755-26558238
(三)联考考试大纲《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三)联考考试大纲《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
(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