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之后出生)。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游泳项目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篮球、田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考生需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