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学校代码:136583.办学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15年3月
5.办学地点: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60号;邮政编码:30027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三条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学校代码:13658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地点: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60号;邮政编码:300270
第二十四条学院网址:http://bhws..cn招生办公室E-mail:zhaoshengzx@咨询电话:022-022-022-欢迎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天外滨海外事学院招办扫描二维码关注: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
第二十六条学院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我院为独立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