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应征入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2015年3月20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到我院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履行报名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2、在津服役和在北京军区所属边海防部队及三军仪仗大队服役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退役士兵,持原服役部队团级(或以上)政治部门推荐表、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中阶段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于2015年3月20日前到我院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履行报名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履行义务:退役士兵入学后履行相关手续,编入预备役部队,承担相应义务。

户籍政策:1、被我院录取的外省市户籍退役士兵,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2、毕业时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办发[2013]40号文件,在毕业后2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在津落户手续。

录取办法:1、录取工作按照“院校负责、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原则,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报市考试院审核备案。2、根据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素质测试,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获一等功加50分,二等功加40分,三等功加30分;拥有相关技能等级证,高级证加40分,中级证加30分,初级证加20分。

招生计划序号招生专业1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2应用电子技术3精密机械技术4营销与策划5计算机信息管理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3月

报名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在招生前一年度退役、具有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由天津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在津服役的优秀退役士兵、由西部地区应征入伍并在北京军区所属边防部队及三军仪仗大队服役的优秀退役士兵。

报名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在招生前一年度退役、具有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历,由天津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在津服役的优秀退役士兵和在北京军区所属边海防部队及三军仪仗大队服役的优秀退役士兵。

培养方式:1、入学后和相关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培养协议,毕业时择优推荐,保障就业岗位与质量。2、对完成规定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培养方式:1、入学后和相关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培训协议,毕业时择优推荐,保障就业岗位与质量。2、学制两年。对完成规定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2014年4月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履行报名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1、天津应征入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2015年3月20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到我院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履行报名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查。2、在津服役和在北京军区所属边海防部队及三军仪仗大队服役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退役士兵,持原服役部队团级(或以上)政治部门推荐表、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中阶段学历证书或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