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院录取的退役士兵,报道后按规定缴纳学费(工科类专业5500元/年、文科类专业5000元/年)。在取得正式学籍后由本人申请,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办理学费全额资助手续。
2、教材、食宿等日常学习生活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
1、被我院录取的退役士兵,报到后由本人申请,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办理学费全额资助手续。
2、教材、食宿等日常学习生活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

收费标准考试当天请带好40元报名费(报名费14元+入学测试费26元)、身份证、准考证。试点院校的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20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15

2020年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扩招退役士兵专项考试招生第二次报名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六)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收费标准25元/科。

报名方式:1、天津应征入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2015年3月20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到我院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履行报名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查。2、在津服役和在北京军区所属边海防部队及三军仪仗大队服役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退役士兵,持原服役部队团级(或以上)政治部门推荐表、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中阶段学历证书或同等

履行义务:退役士兵入学后履行相关手续,编入预备役部队,承担相应义务。

户籍政策:1、被我院录取的外省市户籍退役士兵,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2、毕业时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办发[2013]40号文件,在毕业后2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在津落户手续。

录取办法:1、录取工作按照“院校负责、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原则,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报市考试院审核备案。2、根据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素质测试,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获一等功加50分,二等功加40分,三等功加30分;拥有相关技能等级证,高级证加40分,中级证加30分,初级证加20分。

招生计划序号招生专业1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2应用电子技术3精密机械技术4营销与策划5计算机信息管理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3月

收费标准:1、被我院录取的退役士兵,报到后由本人申请,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办理学费全额资助手续。2、教材、食宿等日常学习生活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

收费标准:1、被我院录取的退役士兵,报道后按规定缴纳学费(工科类专业5500元/年、文科类专业5000元/年)。在取得正式学籍后由本人申请,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办理学费全额资助手续。2、教材、食宿等日常学习生活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