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15∶00—17∶00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3.考试科目及时间:6月7日9∶00—11∶30语文
考试15∶00—17∶00外语(听力测试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4.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联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外语专业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9.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16.考试结束后,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3)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39.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