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上一批次(包括各批提前录取和单独录取)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录取。
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1)各体育类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选拔模式1.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须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浙江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3.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
(一)录取批次第一批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专业省统
6.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一)考试类别及科目(1)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三类考试
(2)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1)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素质评价(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考生电子
1、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2015年规定中不得报名的人员中第1项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016年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补充了“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这就进一步堵塞了可能的漏洞。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录取,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入学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考。
51.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1.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5.分类分批划定并公布分数线、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包括各批提前录取和单独录取)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