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五、综合素质评价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考生电子档案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八、招生章程
九、录取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第一批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41.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一)考试类别及科目(1)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素质评价(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
(2)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36.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分别对应三个考试类别科目组。
(1)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素质评价(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考生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