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盐城师范学院江苏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泰州市兴化市)2016提前文科336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盐城师范学院江苏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泰州市兴化市)2016提前文科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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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考生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严格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则会将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我院其它专业。
(9).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1.指导思想:发挥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充分落实高校办学的自主权,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不断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2.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1.指导思想:发挥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充分落实高校办学的自主权,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不断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2.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1).对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格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比例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