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要求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各招生专业具体复试实施细则由所在学院制定,将陆续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3、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
4、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资格线2017年,武汉大学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资格线(以下简称“资格线”)为45分。(一)一般计划培养单位综合考虑本单位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情况及免试考生数,以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为依据,划定外语综合水平合格分数线。(二)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培养单位与驻外研究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外语综合水平合格分数线。(三)专项计划1.少骨计划类别民族科类外语合格线少骨计划汉族不分科类76少数民族文科67理工、医学642.对口支援学校名称外语合格线新疆大学48西藏大学60乐山师范学院453.思政教师、高校辅导员外语合格线:由培养单位划定。(四)说明1.
一、复试资格线各学院复试资格线见学院复试细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资格线:达到报考专业对应A类考生国家线的35%及以上。
1.资格线完成初试所有单元科目考试(即无缺考记录)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一、复试资格线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单科成绩及总分均过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如下:总分不低于180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8分,各业务课成绩不低于55分。
一、复试资格线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单科成绩及总分均过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如下:总分不低于180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2分,各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