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一)报名注册3月1日~3月20日,考生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tdxlsqxt,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
3、乘车路线武昌火车站:乘坐511路公交车,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汉口火车站:乘坐545路,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武汉火车站:乘坐551路,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武昌火车站:乘坐511路公交车,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汉口火车站:乘坐545路,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武汉火车站:乘坐551路,到青山建设一路下车。
(四)缴纳报名考试费通过我校审核的报考者于4月1日前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各位考生应按时在信息平台缴费,关注网上支付后的交费状态,在规定时间未支付成功者报名无效。
(三)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3月1日~3月20日期间,经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考试地点选择湖北省武汉市。
2、现场需提交如下材料:(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打印);(4)本科毕业成绩单原件;(5)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特别提醒:对于参加过2014年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如果需要参加2015年全国统考,不必再次进行注册、申请及指纹信息采集等工作,只需要在网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直接提交考试申请即可。
(三)报名考试3月中上旬,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应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将另行发布。3月底前,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5月中下旬,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三)申请人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可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三)申请人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可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7-68862830)(工作日8:30~12:00,14:30~17:00)。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二○一五年三月二日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二○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