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助体系(一)国家资助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二)学校资助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推免生100%覆盖。2、新生奖学金: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我校接收的985、211院校推免生;②本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的非985、211院校的推免生。3、学校设立“三助”岗位(
(一)国家资助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
(二)学校资助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推免生100%覆盖。2、新生奖学金: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我校接收的985、211院校推免生;②本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的非985、211院校的推免生。3、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不少于500元/人·月。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一)国家资助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
五、资助体系(一)国家资助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二)学校资助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推免生100%覆盖。2、新生奖学金: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我校接收的985、211院校推免生;②本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的非985、211院校的推免生。3、学校设立“三助”岗位(
(二)学校资助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推免生100%覆盖。2、新生奖学金: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我校接收的985、211院校推免生;②本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的非985、211院校的推免生。3、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不少于500元/人·月。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三)社会资助学校设有“许家印”、“科力生”、“铌钢”、“武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高为3000元/人。
(三)社会资助学校设有“许家印”、“科力生”、“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高为3000元/人。
(三)社会资助学校设有“许家印”、“科力生”、“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高为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