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优先录取的考生,请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现场确认时填报优先录取申报表,过期不再受理。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附: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汇总表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4月20日
3.中学提供的高中阶段成绩(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一名考生只能报名一次、申请一个学科。
(3)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专利、作品等复印件。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5年3月30日前邮寄(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到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为考生提供实名推荐材料(推荐信或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特长的材料)另行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4.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须在2018年6月5日前完成报名程序,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和纸质材料寄达时间为准。
3.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3.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3)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中学公章。另外,如果有考生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应包括对考生的鉴定依据及推荐意见等,须附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表现的佐证材料及推荐人简介,并如实提供推荐人联系方式。推荐材料可在全国统一报名系统中按系统要求上传。
3.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中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