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监督机制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中学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
考核与资格认定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中学和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情况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1、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5年5月5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相应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0咨询电话:027-、027-监察电话:027-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附: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汇总表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4月20日
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85人,具体招生专业为:理科:交通运输类、机械类(机电类)、土木类、采矿工程、电子信息类(工学)、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数学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文科:工商管理类、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农村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中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考核办法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中学推荐材料进行材料评审,结合考生报名材料及中学意见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在招生网上公布入围名单。
录取办法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我校及农村学生“励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具体填报方式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本科招生网(http://zs..cn/)公布的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
录取办法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