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我校将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监督机制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并自觉接受监督。2.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和负责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第四条监督机制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选拔工作,并受理申诉或举报。
监督机制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主招生考核工作。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咨询。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二层西侧联系电话:027-网址:http://www.aoff..cn新浪微博:http://t..cn/腾讯微博:http://t./whuzsb4231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5月25日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监督机制1、学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保送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保送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监督机制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按有关规定公示入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考核纪律,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监督机制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自主选拔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室由抽签随机确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2.我校将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hu
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室由抽签随机确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2.我校将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n/)、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