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2 07:10:51 解决时间:2018-08-27 16:59

满意答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招生代码:814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新校区和朝阳校区两个校区。新校区(主校区)位于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教学单位包括护理学院、师范学院、医学院、农学院、基础课部。朝阳校区位于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4号。教学单位包括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新校区(主校区)位于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朝阳校区位于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4号。邮编:714000网址:www.***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招生计划的申报、调整,招生录取手续的办理;教务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学校自主命题、考试、成绩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评价结果成绩换算,综合评价总成绩分类排名以及新生学籍注册;计划财务处负责收缴学费;学生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纪检监察处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www.***招生咨询电话:0913—

第八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我校2015年在陕西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技校网 2018-08-27 16:59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如何组织综合评价考试?

    1楼

    我院如何组织综合评价考试?1.考生申请。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2.资格确认。考生于2015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考试准考证。3.统一考试。我院定于2015年3月22日组织对入学申请者进行统一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2楼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我院对申请考生分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两类按照量化考核、综合评价总分排序。两类考生综合评价总分均为300分。(1)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2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20分。(2)“三校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具体量化计算方法如下:1.普通高中生:总成绩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3楼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4楼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一条考生于2015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本章程经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5楼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普通高中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6楼

    1.普通高中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赋分表项目名称总分值每科(项)标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120分A级:20分;B级:18分C级:15分;D级:10分综合素质评价⑴道德品质⑵公民素养⑶学习能力⑷交流与合作⑸运动与健康⑹审美与表现60分A级:10分;B级:8分C级:5分;D级:3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7楼

    第十八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8楼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 中专学校

    2016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9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招生代码8143。办学类型:公办全

  • 中专学校

    2015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10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