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间:2015年4月11日下午3:00-4:30和2015年4月12日上午7:30-9:002015年4月12日上午7:30-9:00
1.面试时间:4月15日下午13:30-17:30;(12:30-12:50至瓯5-112存放随身物品,12:50-13:00进入候考室瓯5-210)
第五章考核与评分第十一条我院“三位一体”招生考试由综合素质测试、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第十二条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值为100分。(1)考核组织:由我院组织,根据报考情况分组考核。(2)考核目标:职业能力。(3)考核形式:面试。(4)考核方式:报经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专家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
第二十条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时间地点:时间4月12日(周日)07:30-13:00,地点同济楼二楼、三楼考区;
2.时间地点:时间4月12日(周日)07:30-13:00,地点同济楼二楼、三楼考区;
(6)考核时间:2017年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
(6)考核时间:2018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
(1)考核时间:2016年4月16-17日(一般情况下16日一天完成,具体以通知为准)。(一般情况下16日一天完成,具体以通知为准)。
(6)考核时间:2015年4月11-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