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6000--7200元/学年·人。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商品花卉、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
3、代办费(教材等):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
(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其他专业按标准收取学费。
(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
综合测试总分值为220分(含素质特长成绩20分),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1.考核时间: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不得参加测试。
2.考核地点: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3.考核方式:
普高招生考生报考各专业均为面试,测试内容由专业认知、专业潜能、逻辑思维,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组成。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考为文化课(语文、数学)笔试,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2.考试分值和考试时间时间科目分值考试时间备注5月16日上午语文8:00-9:40150分100分钟科学10:00-11:40200分100分钟下午数学1:30-3:10150分100分钟英语、思品3:30-5:10110分100分钟其中,英语60分,社会思品50分
注意事项(一)参加自主招生的职业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和职教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参加提前招生的职业学校务必做好提前录取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对新生进行统一编班,安排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并于5月份开始组织学生上课,学期工作按其他学校进程同步结束。学校不得向学生另收
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1、收费标准(1)学费:6000-7200元/学年/人,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学年/人,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畜牧兽医、园艺技术等5个专业,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3)代办费(书本费等):第一学年预收60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2、缴费办法(详见P5新
1、收费标准(1)学费:6000-7200元/学年/人,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学年/人,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畜牧兽医、园艺技术等5个专业,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3)代办费(书本费等):第一学年预收60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022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加分待遇按温教基〔2022〕17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
2021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照顾录取按温教基〔2021〕9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1、学费:6000--7200元/学年·人。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3、代办费(教材等):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1、学费:6000--7200元/学年·人。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商品花卉、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3、代办费(教材等):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