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升入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
(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一致。

③报名考试费:文化联考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学校情况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民里13号(师范学院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专科生、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招生工作程序(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五

(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

(五)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古老师收,电话0774-,邮政编码:543002。附表1:梧州学院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志愿学校一志愿学校二专业一专业一专业二专业二本人手机(非常重要)固定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收信人姓名邮政编码申请理由考生签名:年月日申请免试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时

招生对象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25号),要求符合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办:0774-(传真)。

(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一)升入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一致。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一)升入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