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
报考条件●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或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色盲及色弱患者考生不能报考我院美术类各专业;
第七条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音乐表演
录取办法●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低控制线且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低控制线(或取得我院校考合格证)者,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a:生源地为陕西省外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
考试组织●报考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舞蹈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考生须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报考舞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第六条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一条专业考试要求:(一)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面报或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二)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三)由我院组织的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基本能力测试、自选舞和即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邮政编码:710043咨询电话:029-传真:029-029-网址:http://zs./电子邮箱:xjdhq@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5年1月13日
第七条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