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考报名条件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身体健康,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3.凡组织有校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均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专业(类)合格,方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4.在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选择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或联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

校考内容及分值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分值总分音乐学(免费师范)、音乐学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20300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声乐演唱歌曲1首、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主科180副科60视唱练耳线谱、简谱各一条;听辨音40音乐表演声乐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20300主科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60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20钢琴、器乐面试形

3.我校校考考点的考试科目如下:专业(方向)校考科目分值总分音乐学师范(免费师范、非免费师范)音乐学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203002、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作主科140,作副科803、钢琴(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作主科140,作副科804、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205、练耳306、乐理10音乐表演声乐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203002、主科

2.省级专业统考及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2.考生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考生需通过省级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校考。

1.我校没有设校考点的省(自治区、市),考试科目以当地省级统考科目为准;

3.我校没有设校考点的省(自治区、市),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成绩在本省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当年高考普通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非艺术类)的75%。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成绩在本省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以考生本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合格线为准,我校不另外划线。

4.我校没有设校考点的下列省(自治区、市):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海南、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我校也将投放部分招生计划,认可当地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请考生关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欢迎报考。(一)考试内容1.我校没有设校考点的省(自治区、市),考试科目以当地省级统考科目为准;2.重庆市报考我校的音乐类各专业考生除须参加重庆市

2.我校设有校考的省(自治区、市),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在本省(自治区、市)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当年高考普通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非艺术类)的75%。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在本省(自治区、市)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合格线为准,我校不另外划线。

3.我校设有校考点的各省(自治区、市)考生,必须在本省的考点进行校考,在其它考点参加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