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是软件产业和信息产业的支撑技术,主要应用计算机科学理论与技术、以及计算机工程原则与方法,实现满足用户要求的计算机产品的定义、开发、发布和维护。我校该技术领域的研究特色主要是致力于服务企业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开发,目前在嵌入式技术、机器视觉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知识工程与企业信息化等研究方向开展了大量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实践。计算机技术是软件产业和信息产业的支撑技术,主要应用计算机科学理论与技术、以及计算机工程原则与方法,实现满足用户要求的计算机产品的定义、开发、发布和维护。我校该技术领域的研究特色主要是致力于

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六、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1.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修满规

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以国家正式发文为准)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

1.考试科目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全国联考,其试卷由四部分组成: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国语运用能力,每部分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3小时,每部分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第二阶段:由考生本人持符合我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GCT”成绩,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书籍可咨询

一、报考条件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我校工程硕士:(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报考我校集成电路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上述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3.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

1.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五、录取工作学校将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在国家相关文件指导下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未达到录取标准者,可以随班进修课程,允许在课程进修期间再次参加相应入学考试,考试合格者,可继续按工程硕士培养。学校将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在国家相关文件指导下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未达到录取标准者,可以随班进修课程,允许在课程进修期间再次参加相应入学考试,考试合格者,可继续按工程硕士培养。

五、录取工作学校将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在国家相关文件指导下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学校将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在国家相关文件指导下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