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1.照顾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规定的项目执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5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具有多项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项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2.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布的审核内容为准。
河南省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照顾政策加分(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专业技能加分(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照顾政策加分(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二)凡取得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职业能力测试的免试,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能力测试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