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其它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3.监督与申诉渠道信阳师范学院纪委电话:,电子邮箱:xysyjw@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电话:,电子邮箱:yjsc1259@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2014年9月18日信阳师范学院2015年“硕师计划”推免生接收专业学院专业计划数政法学院学科教学(思

五、公示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相关要求,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1.复试的时间在9月26日—10月24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网上报名:选择相关的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网上缴费,具体学科(专业)见附件;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5.“硕师计划”推免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单位为考生签约单位;

二、接收推免生的条件条件1.取得推免生资格;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一、接收推免生的类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只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