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可以按政策加分。
2、免试原则,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扩大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收费标准1、学费:依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的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学费标准为:财会、旅游类专业48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5500元/年·生。2、住宿费:低标准650元/学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
第二十四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报名方式1、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3月13日至14日在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2)中学或职高阶段主要获
报到注册凡被我院预录取的新生,我们将通过现代媒体及时通知本人,录取的新生于2015年4月24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12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到。
1、已报名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共在陕西招生1100名。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单独考试招生成绩汇总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优录政策1.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可以按政策加分。2.免试原则,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入学政策。
优录政策1、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可以按政策加分。2、免试原则,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扩大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